女補習老師5招虐打10歲男生罪成  官:表現盡責實砌詞狡辯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9/11 11:53

最後更新: 2018/09/11 12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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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補習老師5虐打10歲男生,被判虐兒罪成。

32歲女補習教師涉因功課問題虐打10歲男童,包括拳打男童臉及扯其耳珠、以厚書及文件夾膠棒打他的頭、清潔劑噴臉、腳踢胸口等,今日(11日)被裁定一項虐兒罪罪成,須即時還押候判。裁判官指出,補習老師在庭上表現成盡責老師,但前言不對後語,砌詞狡辯。

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判刑,等候索閱被告周見盈(32歲)的背景報告。裁判官梁文亮裁決時指出,接納事主男童X與同在補習班的同學Y的供詞,二人作供時沒有迴避或誇張失實,就X如何遭被告打的證供上,有不少一致的地方,包括被告曾將X的頭按在桌面上打臉、向X的臉噴清潔劑、以及用髒布抹X的頭、令X與椅子一同倒地並壓著X不讓X起來等。

Y又曾供稱被告將X撞向房門,梁官指X未提及此事,反映X未能將所有事道出,亦沒有刻意抹黑被告,即使曾更改事件發生先後次序的證供,但就被告襲擊一事從沒動搖,認為X沒有說謊,而被告自辯時亦稱想不到任何原因X、Y或X的父母要誣衊她。

梁官指,X的醫療報告顯示X左前額及左臉有腫脹、左胸及左臂多處瘀傷,肯定X的傷勢是由被告造成。

辯方求情指,被告自2014年起在肇事補習社任職補習老師,月入1.5萬元,過往並無刑事紀錄,是次為個別事件,補習社僱主指被告工作盡責,願意在此事後繼續聘用被告,盼可輕判。